全省人防短波通信系统,参数如下:
125W 灵敏度 接收机 单边带话≤1μV(信纳德12dB);
电台短波电源24Vx±20%220Vx±20%,50Hz;
功耗 发射机:≤500VA;
适配天线 NVIS天线、4m鞭天线、44m双极天线;
发射机功率 峰包功率:20W±1dB;
电台 短波 20W 电源 功耗 灵敏度 接收机 24Vx±20% 发射机:≤5.42A 单边带话≤luV(信纳德12dB);
适配天线 2.4m鞭天线、便携式双极线;
三、建设模式:
全省人防短波通信系统建设主要采用两种建设模式:即升级改造模式和新建模式。对于已经配备军二代短波电台的单位(含固定站和车载站),且电台工作性能良好,
在现有短波通信设备的基础上采用升级改造模式,实现与军三代短波电台通联;对于没有配备短波申台或已配备短波电台但技术指标不符合升级改造需求的单位,建
议采用新建模式;
(一)升级改造模式:
1区人办固定站(改造成后系统具自选功能并且具备网络管理远程控制电台相关参数功能,并可接入全省人防短波通信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新增设备如下:
名称 数量:
短波自主选频接入控制器 1套;
短波IP接入网关 1套;
综合业务终端 1套;
人防短波三级网络管理系统(接入授权) 1套;
·215·;